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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碧水蓝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融圣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委托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集宁区碧水蓝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生态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集宁区碧水蓝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集宁区碧水蓝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新建1.5万立方米/d规模的工业污水处理装置及配套工程。污水处理厂包括生物化学处理系统和电化学处理系统两部分。生物化学处理系统主要包括生化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生化沉淀池、生化污泥池等;电化学处理系统包括东阳光调节池、东阳光清水池、电化学污泥池、电化学初沉池、电化学二沉池、电化学絮凝反应池、电化学混凝池、调酸池、电化学一次清水池、电化学二次清水池、一级浓水池、二级浓水池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融圣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田总 联系电话:1524724581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北大科技园13号楼2层6号 联系人:刘飞龙 联系电话:15149341942 邮箱:165271141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融圣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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