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年产5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项目,已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包头市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包头市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包头市明芯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5.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一条稀土金属及合金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供电、供水等辅助生产设施。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见附件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经理 邮寄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包头市明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4747277124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包头市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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