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省道S333海兴-顺平公路安平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1项目概括:路线起自安平县南两洼村南,与国道G338交叉处,向北建设,经西两洼村、东庙头村、段家佐村、南寨村,在南两合程村北接回既有省道S333,向北扩建,终于安平博野界。路线全长约13.9公里。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中桥1座。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2、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看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SmQqNOnuyp-1JtqK1X3Hw提取码:a7ti。同时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现场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 3、公众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意见后可通过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提出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建设单位:安平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红旗东街126号,联系人:马立春 电话:0318-7599338 5、评价单位:衡水十环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庆西路628号上海公馆18幢2单元10层1001室,联系人:薛工 电话:18332553140,Email:742917243@qq.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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