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雨润.华庭”项目
环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长春“雨润.华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雨润.华庭”项目
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利国街东侧位置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为47153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8987.50m2,其中居住区住宅建筑面积为123007.50m2,地下建筑面积为35980.00 m2,主要建设内容为16栋住宅楼。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长春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政府总部基地1010室 邮编:130021
联系人: 程经理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565号 邮编:130021
电子邮箱:jpetd@vip.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的选址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 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 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 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在现场所备的意见簿上。
同时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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