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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绿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南雄市绿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雄市绿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南雄市绿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韶关市南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片区 联 系 人:叶工 联系电话:13376597563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2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南雄市绿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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