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诏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沁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诏2024P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诏2024P01地块,原为诏2021P01地块,位于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与华林中路交叉口东南侧,中心坐标经度117.161117oE,纬度23.720241oN,东至花墩路,南至规划路,西至华林中路,北至中兴大道,用地面积为5772.6m2,用地性质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布设6个土壤检测点,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22个土壤样品(含1个对照样),建设3口地下水检测井,对照井利用地块外西侧1230m处新寨村的民用井,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样),根据检测结果可知: (1)土壤中除六价铬未检出,重金属砷、汞、镉、铅、铜、镍以及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土壤中甲基叔丁基醚、石油烃(C6-C9)均未检出。 (2)地下水检测指标除了浑浊度外,其余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烃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甲基叔丁基醚、石油烃(C6-C9)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为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调查。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诏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20号 联系人:李晨舒,1396003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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