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张景 于 2024-11-29 15:19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正大·川亿永和种猪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正大·川亿永和种猪场项目
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永和镇鱼塘村梁子土
建设单位:贵州川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遵义市凤冈县永和镇鱼塘村梁子土,占地总面积为129978.63m2,主要建设有母猪舍(青年舍)1栋、隔离舍1栋、分娩舍1栋、无害化处理车间、办公楼及污水处理配套设施等。年存栏5000头种猪,小猪年出栏115000头;按仔猪在厂区的存栏时间平均核算,项目厂区存栏仔猪数量约为1400头。厂区常驻人员约15人,厂区设置有宿舍及厨房。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胥总
联系电话:1350827395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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