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石家庄市桥西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希然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西王村城改项目张营大街与长兴街交口西南侧地块(2024年度增减挂钩12批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西王村城改项目张营大街与长兴街交口西南侧地块(2024年度增减挂钩12批次)地块位于石家庄长兴街以西、张营大街以南,张营村以东、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以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01169°,北纬38.048652°,总面积29227.613m² (43.841亩)。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规范对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另外通过XRF、PID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采集的土壤表层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重金属As、Cd、Cr、Hg、Ni、Cu、Pb、Zn、Mn、Sb快速检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筛选值,进一步论证了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的识别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确认地块为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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