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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坳上镇东市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湖南宇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判断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为生态环境部门、规划与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地块责任单位对调查地块的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导则的要求,现将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坳上镇东市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地块位于苏仙区坳上镇东市村松树板组县道X126西面,距离苏仙区坳上镇政府直线距离8.7公里。场地东南侧为县道X126,东南侧900m处为现东市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北侧为坳上镇东市村松树板组。地块属林地,现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占地面积为1190平方米,设界址桩11个,地理中心坐标为 E113.087055°,N25.733469°(二)地块总体环境 我公司对地块负责人、相关政府部门、相关企业负责人、周边公众等进行走访调查,结合现有资料和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地块总体环境如下: 地块土地历史属林地,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历史为玛瑙山矿区,为矿区边缘的闲置空地,不是生产区和堆场,污染可能较小,2010年根据《郴州市苏仙区玛瑙山矿区区域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对玛瑙山矿区内的采选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停产后当地政府对矿区范围整体进行复绿,本项目地块及紧邻地块已完成绿化工作。 地块内无槽罐堆放,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不涉及危化品等槽罐堆放,地块内不存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未发生过管线、沟渠泄漏环境污染事件,地块内未有任何人工或工企业生产活动。 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性质的要求,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三)委托单位单位:坳上镇东市村村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东市村 (四)调查单位单位:湖南宇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773580761 (五)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息见的时间:自公示之自起5个工作自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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