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众晶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UV感光阻焊油墨20吨、UV光固化油墨20吨改扩建项目调试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市众晶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UV感光阻焊油墨20吨、UV光固化油墨20吨改扩建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市众晶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沙埔官道村银沙工业区站前路1号厂房(B1)2-3楼。项目主要从事UV感光阻焊油墨和UV光固化油墨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UV感光阻焊油墨20吨、UV光固化油墨20吨。 项目占地面积为9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广州市众晶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UV感光阻焊油墨20吨、UV光固化油墨20吨改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废气: (1)有机废气 项目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TVOC)及恶臭(臭气浓度)由集气罩收集引至FQ-19061-1“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排放;研磨、灌装、研发有机废气(TVOC)及恶臭(臭气浓度)由集气罩收集引至FQ-19061-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搅拌工序和研磨、灌装、研发工序产生的TVOC、NMHC、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放限值。 (2)厂区内有机废气 厂区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有机废气排放能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 B.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 (3)恶臭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臭气浓度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排放限值,生产过程中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 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间接冷却废水 间接冷却废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可作为清净下水定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喷淋废水 项目喷淋塔用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循环使用后定期更换。喷淋废水交由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主要噪声设备经消声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 (1)一般固废 项目未直接接触原辅材料的废原料袋(废包装袋外袋、废包装箱、废包装膜)均交由广东绿洲环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2)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3)危险废物 项目与原辅材料直接接触的废原料袋、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油墨分类收集后交由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收集处置。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23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调试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众晶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沙埔官道村银沙工业区站前路1号厂房(B1)2-3楼 联系人:柳** 电话:138**** 广州市众晶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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