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环翠区科技产业园中心区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本规划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1、园区名称:环翠区科技产业园中心区 2、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25.12平方公里,其中羊亭镇23.9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沈阳南路以东、S302省道以南、驾校训练场以西(不含训练场)、G228国道以北,张村镇1.1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沈阳南路以东、昆仑路以南、天目路以西、龙河街以北。 3、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到2030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荔蕾 电话:18606316974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威海蓝润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631-5232188 地址:威海市高区丹东路82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区总体规划有关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就规划实施对规划区及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期限: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