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虎集团中药资源创新产业化基地总部项目(一期工程)调试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对科虎集团中药资源创新产业化基地总部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东科虎投资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核心区创强路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6713.48m2,建筑面积为27282.77m2。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300万元。一期工程主要从事中药源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以姜黄素、(2-羧乙基)二甲基溴化锍、青蒿、二氧化硅、石粉、纯水、乙醇、甲醇、乙腈、冰醋酸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以粉碎、混合、检测、包装等为主要工艺,年产百维素2000吨、倍食佳2000吨、青维素2000吨。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科虎集团中药资源创新产业化基地总部项目(一期工程)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有机废气、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废气: (1)颗粒物 项目中药源饲料添加剂生产线中粉碎、过筛、混合、分装过程会产生颗粒物,该生产线的生产设备均为密闭式,颗粒物收集入配套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有机废气 项目成品检测时使用乙醇、甲醇、乙腈、冰醋酸等有机试剂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VOCs和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可达到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内有机废气排放可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附录C中表C.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废水: (1)生活污水 本次验收项目员工40人,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实验室会使用到纯水,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实验室废液收集后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 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主要噪声设备经消声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 固废: (1)一般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粉、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专业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2)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3)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样品和废抹布手套收集后交由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2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科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强路160号 联系人:黄* 电话:13434125952 广东科虎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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