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阿昆做环评 于 2025-3-27 16:17 编辑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风塔60套、钢结构3000吨改扩建项目 调试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风塔60套、钢结构3000吨改扩建项目的调试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风塔60套、钢结构3000吨改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新光路13号。项目主要从事风塔、钢结构的生产,改扩建后年产风塔60套、钢结构3000吨。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不变,即占地面积为5004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921.3平方米。改扩建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风塔60套、钢结构3000吨改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粉尘、烟尘、有机废气、恶臭以及噪声等。 废气:机加工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砂房粉尘经整室负压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FQ-24056-1)排放;喷漆房、晾干房废气经整室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FQ-24056-2)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管道(FQ-24056-3)引至屋顶排放。 废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废乳化液、喷枪清洗废液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类标准。 固废:边角料、焊渣、金属尘渣、粉渣、废钢砂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容器、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油渣、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工程于2025年1月10日~2025年2月14日调试。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调试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新光路13号 联系人:钟** 电话:188****2438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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