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昊和工业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刘春梅,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机械加工等业务的企业。我公司委托中朗云畅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编制完成了《涿州市昊和工业制品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涿州市行政审批局于同年10月17日以“涿行审环评[20244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 该项目自取得批复后开始建设,受流动资金影响,为了尽快投入生产,我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分阶段建设:①本阶段建设规模为年产20万米成型管半成品;②下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1.7吨胎具制品配件、5.95吨胎具制品、6.8吨球笼和接头。根据本阶段建设内容,我公司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3068169757090X2001Z)。目前,该项目本阶段相应的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拟进行试运行,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6日)。公示期间对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涿州市昊和工业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林家屯镇陈当陌村 联系人:李民 联系电话:15028281000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建设,建筑面积1430m2。本阶段主要设置2台电炉(烤箱)、1台直线烤箱和1台剥皮机,用来生产成型管半成品,生产规模为年产成型管半成品20万米。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本阶段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烤箱加工定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本阶段废水全部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本阶段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烤箱、剥皮机和废气治理设施风机,采取了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风机进出口软连接等降噪措施。 4、固废 项目本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皮工序产生的边角外皮、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和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边角外皮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涿州市昊和工业制品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