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调查地块原名称为宏城西城区培训中心地块,地块内实际建成了景德镇实验学校(白鹭校区),并于2022年按照“景德镇实验学校(白鹭校区)”名称块把用地规划调整为A33中小学用地(详见白鹭学校红线和规划条件通知书)。出于业主方要求,报告中地块名称沿用宏城西城区培训中心地块,但为使报告描述与实际情况一致、清晰,报告内均以景德镇实验学校(白鹭校区)地块称呼本地块,特此说明! 景德镇实验学校(白鹭校区)地块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景德镇大道以南,鹅颈滩路与博才路交界处,总体呈梯形状,地块用地规划为A33中小学用地,总面积约49371.49m2(约74.05亩)。地块东侧为国博府住宅小区(在建),西侧为国信江城住宅小区及康家花园住宅小区,南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及国博府项目部。我单位于2023年8月份开展本项目的污染识别、样品采集和报告编制等工作,主要调查结果和结论如下。 (1)根据收集的资料及人员访谈,并结合历史影像显示,本项目地块2005年以前地块内存在构筑物,构筑物主要用于闸钵碎料的仓储以及园林社区技术推广站办公楼及宿舍楼,地块内未开展过工业生产活动。2005年-2009年期间,地块内构筑物已全部拆除。2009年-2015年期间地块一直处于空置状态,2015年开始地块进行了场地平整,2019年地块内开始建设景德镇市白鹭实验学校,2021年学校基本建成。目前白鹭实验学校一直处于营运状态。 (2)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用于成品陶瓷仓库,不存在陶瓷生产企业。现场经XRF及PID现场检测数据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一类用地筛选值。 (3)由于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生产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监测数据表明没有污染或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状不存在被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因此,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但后续应该加强管理,防止地块受到污染。 (4)建议:加强对未受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管。保护地块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生活垃圾、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地块后续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做好污染防护措施,产生的污水应纳入 污水管网,严禁外来污染土壤进入该地块内,防止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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