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蓝靛农资储藏室及污水处理设施装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蓝靛农资储藏室及污水处理设施装备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自治县猴场镇大田坝村 建设单位:紫云自治县瓦厂种养殖村社合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内容:蓝靛农资储藏室及污水处理设施装备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自治县猴场镇大田坝村,规划总投资450万元,总用地面积3529.36m2(约5.29亩)。项目规划新建一座蓝靛加工厂和蓝靛农资储藏室500m2,配套建设一座3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蓝靛加工厂废水,项目建成后年产蓝靛膏93.75吨,新建污水处理站规划采用“格栅调节池+pH调配槽+ABR池+ABR沉淀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淀池+混凝沉淀+紫外线消毒”的组合工艺,污水处理站尾水排放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截止本次竣工验收(2025年3月),蓝靛农资储藏室及污水处理设施装备项目已建成一座蓝靛加工厂、3个蓝靛农资储藏室共500m2、1个处理规模300m3/d的污水处理站及其他配套环保设施,年产蓝靛膏93.75吨。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蔡逢义 联系电话:13885390579 邮箱:238900370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