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冶厂中和开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成都电冶厂中和开发项目地块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新上街136号,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5′15.41″,北纬30°33′53.90″,地块总面积为18660.71m2。根据《成都市总体规划》(2016-2035)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城规设[2024]J0666号文,地块规划性质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2)。 成都电冶厂中和开发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工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都电冶厂中和开发项目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的类型,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成都电冶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开展成都电冶厂中和开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估工作。 项目地块由6个小地块组成,分别为地块①、地块②、地块③、地块④、地块⑤和地块⑥,其中地块①、②和⑤已于2019年由成都电冶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国信锦泰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编制了《成都市双流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厂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备案,报告结论为:地块未受污染,可直接作为住宅用地进行开发。项目地块已调查范围(项目地块中地块①、②和⑤)从2019年至今均未受到扰动,因此,不再对地块①、地块②、地块⑤进行调查评价,本次项目地块调查仅针对地块③、地块④以及地块⑥开展,面积共计236.41m2。 在接收到委托后,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于2025年3月组织人员对成都电冶厂中和开发项目地块现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编制了《成都电冶厂中和开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对该地块造成污染,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2)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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