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exiaofan 于 2025-5-10 13:18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就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 新疆鼎铭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新型材料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塔城地区沙湾县商户地乡湖西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地膜10000t、再生颗粒10000t、滴灌带3000t、塑料注塑件5000t。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00000.5m2(150亩),总建筑面积340000m2,由造粒间、残膜处理及地膜加工车间、滴灌带生产车间、注塑车间、公用配套工程等组成。 (四)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新建项目不涉及。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鼎铭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电话:15056857710 地址:塔城地区沙湾县商户地乡湖西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新疆水科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179943458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楼3层D3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前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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