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韶关核电厂大件专业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的公示函 为加强韶关核电厂大件专业码头工程的环境保护,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大学(国环评字第2803号)对韶关核电厂大件专业码头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工程项目简介】本码头拟建1个1000吨级泊位,码头工程内容包括码头水工结构、护岸工程、码头后方场地、供电照明、给水排水、消防、自动控制、通信及监控电视工程、航标工程、临时工程和装卸机械设备等。 【建设方及联系方式】中广核工韶关核电有限公司,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北路1号财富广场A2005-A201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1-889172;传真:0751-8889173;Email:sgcjc2009@163.com。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4112293; 传真:84110267; Email:eeswzg@mail.sysu.edu.cn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发布环评公告;环评单位调研、监测、对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交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专家评审意见提交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后即可实施建设。公众可在审批前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 ②主要工作内容:识别项目的环境影响;工程项目评价范围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项目运行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跟踪监测、评价要求;环评结论(即给出复产是否具有环境可行性的结论)。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可能受到韶关核电厂大件专业码头工程影响的以及关注该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 ①对韶关核电厂大件专业码头工程厂址布局的意见和建议; ②韶关核电厂大件专业码头工程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日内(截止日期2010年11月8日),通过信函、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0一0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