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核电厂大件专用码头工程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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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韶关核电厂大件专业码头工程公众意见的函(第二次) 为加强韶关核电厂大件专业码头工程的环境保护,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大学(国环评字第2803号)对韶关核电厂大件专业码头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山大学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后,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工程项目简介】本码头拟建1个1000吨级泊位,码头工程内容包括码头水工结构、护岸工程、码头后方场地、供电照明、给水排水、消防、自动控制、通信及监控电视工程、航标工程、临时工程和装卸机械设备等。 【建设方及联系方式】中广核工韶关核电有限公司,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北路1号财富广场A2005-A201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1-889172;传真:0751-8889173;Email:sgcjc2009@163.com。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4112293; 传真:84110267; Email:eeswzg@mail.sysu.edu.cn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工程正常营运期间污水排放对受纳水体北江的水质影响不大,不会影响北江曲江河段水质。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表明,在排放源下风方向上NO2和TSP的落地浓度普遍都不高。N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055 mg/m3,出现在下风方向82m处,最大落地浓度的占标率为2.291%。最大落地浓度的占标率小于10%。项目的NO2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建成后各种噪声源产生的噪声距离声源60m处已能达到55dB(A)的环境噪声标准,不会对码头周围的界滩(2500m)、濛浬(2000m)和濛浬学校(1000m)产生噪声影响。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可能受到韶关核电厂大件专用码头工程影响的以及关注该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 ①对韶关核电厂大件专用码头工程的环评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韶关核电厂大件专用码头工程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日内(截止日期2010年11月30日),通过信函、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