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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2025年6月20日,项目建设单位安徽蚌五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了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成立了由5名外部专家和9位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组。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观看视频资料,查阅内业资料,并听取有关单位汇报,经过细致深入的质询讨论后,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主要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项目 二、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淮上区和五河县,滁州市凤阳县 三、公示内容: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反馈,如个人提出异议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验收调查单位: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东街10号院交通部办公楼5楼 联系人:韩奇 联系方式:13331184721 电子邮箱:65946786@qq.com 建设单位:安徽蚌五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胜利东路6号 联系人:王明丰 联系方式:0552-3233611
安徽蚌五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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