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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宏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鞍山市宏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竣工时间及环保设施调试时间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鞍山市宏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鞍山市宏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寿安村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00平方米。本项目以收购废旧塑料瓶为原料,通过拆包、破碎、清洗等工序,一期项目年处理废旧塑料瓶约5000吨。鞍山市宏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5年4月委托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编制了《鞍山市宏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4月16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海环审字[2025]16号)。企业已于2025年08月06日填报排污许可,许可编号:91210381MAE4UQ1K0T001W。现将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情况进行公示。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2025年7月30日 环保设施调试时间:2025年08月06日~2025年11月05日 联系人:黄莹莹 联系电话:15998052128 我公司承诺对上述公开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鞍山市宏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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