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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单元GS120103-05地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总面积为32446平方米,地块中心经度120.138154 ° E,中心纬度30.366017°N。地块北至康桥路,南临电厂河,东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空地(规划住宅用地),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调查、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工业用地,历史工业生产活动产生污染物可能对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经过地块生产历史和周边企业生产历史分析,综合考虑原辅材料使用量、特征污染因子毒性、检测方法等因素,确定地块土壤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导则要求的45项基本指标及6项特征污染物:pH、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氟化物、铬、锌。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35 个常规指标指及11项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镍、铬。 依据布点原则及方法,结合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所掌握的地块生产情况,在本调查范围内以20*20m密度要求共布设84个土壤采样点位,2个积水沉积物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监测点位,共送检土壤样品372个(其中现场平行样38个),积水区沉积物样品3个(其中现场平行样1个);以40*40m密度要求在地块内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22个,场外对照点1个,共送检地下水样品27个(其中现场平行样4个)。补充调查新增调查点位1个,纵向加密调查原点位3个,共送检土壤样品10个(其中现场平行样2个),补充调查检测指标为超标污染物。 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土壤检出指标为23项,其中3个点位土壤砷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1个点位土壤石油烃(C10-C40)超过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指标均低于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相应评价标准。地下水检出指标为33项,其中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和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但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指标,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因此本地块土壤不满足居住用地开发要求,应开展土壤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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