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守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稀土永磁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包头守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稀土永磁材料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包头守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稀土永磁材料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包头守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张工 15764979974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8-30号
6.项目建设内容:打造年产3000吨高性能稀土永材料相应的配套工、辅设施:包含制粉工序、压型工序、烧结工序;各道工序配备完善、高效的生产设备,如气流(J)、磁场压机、冷等静压机、真空烧结炉、时效炉等,生产线建成后,实现年产3000吨高性能稀土水磁材料。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 ... 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邮寄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8-30号
联系电话:15764979974
电子邮箱:843865206@qq.com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包头守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