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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9日,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根据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搬迁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核技术利用》(HJ1326-2023)、《关于印发<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25〕313 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将《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搬迁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搬迁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3529958245 2、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884200042 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2:验收意见((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搬迁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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