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贯彻落实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拟通过公示实现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之中。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泸溪县金瑞冶化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年电解金属锰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泸溪县唐家排村
投资额度:本项目总投资为7800万元
占地规模: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47090m2
建设内容和规模:年产电解金属锰3万吨
二、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主要生产原料为碳酸锰矿,生产工艺为酸浸电解湿法冶金工艺,生产工艺路线为:磨粉→硫酸浸出→氧化→中和→硫化净液→电解→钝化→洗涤→烘干→剥离→包装入库。
三、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主要污染源有锰矿破碎产生的含尘废气,化合浸出过程中加料时产生的含尘、硫酸雾、氨的废气,以及电解过程产生的含氨、硫酸废气。
雷蒙机采用反吹风方式进气,采用旋风加布袋收尘器收集碳酸锰粉产品,收尘效率为99.9%。
化合浸出废气收集至酸雾净化塔,对酸雾进行吸收,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化合浸出废气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采取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后,各类废气外排污染物浓度与排放速率可分别达到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电解槽和硅整流器冷却产生的间接冷却水、电解工段废阳极液、钝化后极板冲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设有冷却水闭路循环系统,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废阳极液全部回用于化合浸出工段,不外排。
钝化后极板冲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源于粗滤工序产生的粗滤渣、精滤工序产生的精滤渣、污水处理站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水处理污泥、电解工序产生的阳极渣,以及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粗滤渣和精滤渣均送至泸溪县武溪工业废渣集中处置场进行集中处置统一管理。
本项目产生的阳极渣和水处理污泥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均送长沙市危废处置中心安全处置。本项目厂区设有阳极渣和水处理污泥的暂存库,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外运卫生处置。
(4)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有生产设备噪声和剥离敲打作业噪声。
本项目各类噪声污染源主要采取对雷蒙机进行基础减震,水泵等设备安装消声器的降噪措施,同时并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采取上述措施,厂界白天和夜间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要求。
四、环评结论要点
泸溪县金瑞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省泸溪县唐家排村建设3万吨/年电解金属锰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规划,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工程选址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建成后,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采取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正常生产时,本项目可做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可靠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工程外排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评价所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工程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当地居民对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
(2)项目建设对您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利益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影响;
(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出对建设项目方的建设和管理要求;
(4)综合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项目的支持态度;
(5)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6)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对项目提出意见的接收方式
公众对象:本项目参与调查公众对象为与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边的居民。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交正式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内。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泸溪县金瑞冶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 0743-4222357
地址:湖南省泸溪县唐家排村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397147
传真:0731-82562158
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99号
邮编:4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