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犍为县鑫晟煤业有限公司新建煤炭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犍为县鑫晟煤业有限公司新建煤炭仓储项目
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柏杨村(东经103°56′22.416″,北纬29°13′53.904″)
建设单位:犍为县鑫晟煤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钢结构全封闭车间9000m2,最大储煤能力2万吨,公路装车转运量12万吨/年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2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83833673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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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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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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