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jiarui117 于 2026-1-23 10:31 编辑
营口天益化工有限公司自愿清洁生产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营口天益化工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令第三十八号)的要求,开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按审核要求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公示内容如下: 一、企业名称:营口天益化工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河北省营口市老边区金牛山大街东207号 三、法人代表:谭林 四、企业生产规模:年产12250t/a酚醛树脂。
五、排放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COD、氨氮等。 六、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 现有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工艺废气(酚、甲醛、非甲烷总烃),工艺废气原有UV光解+活性炭处理工艺(简称:废气治理工程),调整为二级活性炭处理工艺。 2、废水: 项目酚醛树脂生产废水拟采用“二次延时缩合+物化+SKBS生化+SSNT光解催化氧化”联合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营口市东部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营口市东部污水处理厂。 3、危废 公司主要危废为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七、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 15840736511
营口天益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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