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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水源调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现已委托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水源调整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生态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水源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水源调整工程。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国家级生态工业(铝业)园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水源调整工程项目,东华热电生产用水主要水源为城市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及自来水。由于水源调整,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实现废水零排放,需要对循环水排污处理系统改造。 项目主要分循环水系统改造及污泥脱水、掺烧两个部分。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总 联系电话:1524724581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北大科技园13号楼2层6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14934194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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