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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从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进行“中山市澳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包装瓶650万件、保温水壶外壳5万件、美容仪外壳3万件、按摩仪外壳3万件异址新建项目”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澳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包装瓶650万件、保温水壶外壳5万件、美容仪外壳3万件、按摩仪外壳3万件异址新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项目概况:中山市澳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包装瓶650万件、保温水壶外壳5万件、美容仪外壳3万件、按摩仪外壳3万件异址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金晟街11号2号厂房2楼,中心坐标为N22°20'8.671";E113°24'32.331",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从事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年产化妆品包装瓶650万件、保温水壶外壳5万件、美容仪外壳3万件、按摩仪外壳3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澳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362112888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金晟街11号2号厂房2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广东英凡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东路9号海德年代广场15幢325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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