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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弘顺养殖场年出栏1.4万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四会市弘顺养殖场年出栏1.4万头生猪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四会市弘顺养殖场 建设项目地点:肇庆市四会市龙甫镇白石塘村民委员会六村二经济合作社(土名)坑尾自编012号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27980m2(约合42亩),主要建设猪舍、消毒更衣室、料塔、患病动物隔离室、物料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配电房以及生活宿舍区、办公室区、食堂等辅助设施,配套安装育成网床系统,全自动喂料、饮水、保温、降温、环控、防疫、供电、备用发电等系统,建成后年出栏生猪1.4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会市弘顺养殖场 联系人:莫生 13602992029 通讯地址:肇庆市四会市龙甫镇白石塘村民委员会六村二经济合作社(土名)坑尾自编012号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附件下载填写《四会市弘顺养殖场年出栏1.4万头生猪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现场提交、信函等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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