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人民法院和东法庭建设项目地块”位于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街道太山村,地块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李家坳居民,北侧为太山安置小区,西侧为隔G107国道为衡阳旭升建材有限公司,东南侧为太山村村委会。 红线范围中心坐标为东经112.665470102,北纬26.831799281。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6276.73㎡。 用地规划:机关团体用地。 结论:经过现场踏勘、历史调查、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分析、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可知,该地块在2023年以前为农用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填埋等情况;无工业企业分布,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无排污管线、输油管线穿过等情形,无污染产生,项目周边地块无明显污染源分布。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有工业企业存在但经过分析,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周围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故可以判定该地块场地环境无污染,项目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现场快速测定数据可知,地块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5.3.2 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因此,本项目土壤污染风险可能性很小。 综上所述,通过对项目地块的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数据等调查活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按机关团体用地进行开发,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