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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调查地块位于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恩波大道与丰收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中心经度119.937927E,中心纬度30.082762N,地块总面积为56635m2,地块四至范围:北临北渠,西接恩波大道,南侧为丰收路和樟岩路,东接东兴路。本地块规划为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B)。 根据对企业产品、所用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等分析,并通过采样分析可知: (1)土壤调查结果 地块土壤中重金属(总砷、镉、铜、铅、总汞、镍、锌)、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和氟化物的检出浓度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硫化物的检出浓度低于对照点最高浓度。 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满足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B)的用地要求。 (2)地下水调查结果 地下水中的pH值、氨氮、耗氧量、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总磷、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砷、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且调查区域的地下水不饮用,地块的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B)的用地要求。 (3)总结论 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使用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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