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圣林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t氧化铝耐磨球石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氧化铝耐磨球石生产线项目 项目概况:乐山市圣林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在夹江县土门乡万福村征地120亩,建设年产15万t氧化铝耐磨球石生产线,配套建设2台Φ3.4m煤气发生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市圣林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成才 联系电话:1399068175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国环评证 乙 字第3211号) 联系人:肖再亮 电话(传真):6822160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环评单位的现场调查,进行前期环境本底摸底,然后通过对项目的工程分析结合公众参与的主要意见,找出项目的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由此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并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环境、经济可行性评估,最后得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否可行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支持、反对或无所谓); 2、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环境质量现状状况良好、已经受到影响或已经得到恶化);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公众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书面的意见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