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年产4万吨改扩建项目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我院受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的委托,对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年产4万吨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广泛征求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关心项目的公众、专家以及组织对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的意见与建议,以期达到预防、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的目的。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年产4万吨改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
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渝府[2009]2号)文件批准的保留矿井,矿井拟划定矿区范围位于北碚区和渝北区的交接地带,南东侧及矿井主要井筒位于北碚区石坝乡境内,北西侧位于渝北区兴隆镇境内。矿井井口坐标:X=3311820.954、Y=36373219.015、Z=+450.53m;地理坐标:东经:106°41′15″、北纬:29°56′00″
吉源煤矿原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成,矿区面积为2.0157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650米~+250米,开采K5、K0煤层,根据矿井采矿许可证,矿井原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实际核定生产能力为4万吨/年。
根据渝地矿协矿划审字 [2010]118号文件要求,项目改扩建后的矿区范围由原有的5个拐点变为10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增大到2.74km2,开采标高不变仍为+650米~+250米,开采煤层不变,生产规模不变,可采煤炭资源量76.8万t,服务年限为12.8a。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改扩建后矿井利用原有的开拓方案,沿用原有的主井、副井、风井,工业场地地面设施也沿用原有的,无新增用地,并利用已有设备,主要建设内容为井下巷道的掘进以及废水处理设施的改造等。改扩建建成投产后采用走向长壁式采煤法,风镐落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中央边界式通风,井下采用矿车运输,地面运输为汽车运输。
2、建设单位名称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为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表所示。
建设单位: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 评价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邮 箱 pandawh@126.com
联系方式 唐总:13618309999 联系方式 王工:(023)68089330
传 真 (023) 68712764
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安排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按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后,按照评价要求,编制评价工作计划,并将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联系方式在媒体上进行公布,使工程建设区的公众、关心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士以及组织了解工程建设的相关情况,保证公众与工程建设的沟通渠道畅通,使工程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随时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其次评价单位在对工程建设区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主体设计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在进行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基础上,找出主要的环境问题。接下来评价单位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区的现场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合当地环境容量、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配等,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交由建设业主审阅,由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设计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向公众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的意见与建议,评价单位及建设单位将公众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纳入工程建设之中,以便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安排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分别为工程生产情况分析、现状调查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阶段。
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阶段:从2011年1月开始,进行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了解,找出主要的环境问题,然后在工程建设区进行现状调查,收集社会、经济、环境保护相关资料;对工程建设区的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评价,在此期间、完成工程建设情况公众参与的公示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该阶段从2011年1月底至2011年2月底,该期间将根据收集的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公众对工程建设内容初步意见基础上,完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初稿,随后将环境影响评价初稿向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的公众及关心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士进行公示,收集相关的意见与建议,将合理可行的建议与意见纳入工程建设之中,最后完成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报告书评审、审批阶段:该阶段将从2011年3月初开始,主要是将环评报告书送重庆市环保局进行技术评估,获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准文件。
4、公众参与
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有:受工程直接、间接影响(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的公众,如公路沿线的居民住户、企业等,其次为关心工程建设的有关专家、单位和个人等。各位公众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以及工程建设中采取的环境保护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可通过网站,电话、传真等方式,也可由建设单位(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或评价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向了解工程建设情况的公众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求关于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月25日。
建 设 单 位: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2011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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