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新区ABCG号道路及天津路西段道路工程项目 环评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公示时间:2010年12月20日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汉市城北新区,为新建道路,项目总投资2813万元。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广发改投[2010]226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广汉市总体规划以及广汉市用地规划。其中:A号道路为东西走向,起点桩号为K0+000,在桩号( K0+199.38)处与大同路相交,在桩号(K0+720.437)与拟建的B号道路相交,终点止于扬州路,终点桩号为K1+150.595,全长1150.595米。 BC号道路为直线-曲线型,B号道路为直线型,C号路为半圆型,B号道路为南北走向。道路起于保定路(k0+00),与拟建A号路交于(k0+209.251)与天津路交与(k0+7522.57),终点止于天津路,终点桩号k1+673.332,全长1673.332米。 G号道路为南北走向,起点桩号为K0+000, 终点桩号为K0+313.533,全长313.533米。 天津路西段为东西走向,起于拟建的G号道路,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止于大同路,终点桩号为K0+308.28,全长308.28米。 ABCG号道路设计标准为Ⅱ级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车速为3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设计荷载BZZ轴载100KN;车行道宽度2×7米,道路两侧人行道宽3米(设有树池)。 天津路西段设计标准为Ⅱ级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车速为4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设计荷载BZZ轴载100KN;车行道宽度2×12.5米,中央绿化分隔带9米,两侧人行道各宽5.5米(设有树池)。均不设涵洞和桥梁。 项目配套沿线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占用土地124.17亩。沿线均设置各种交通标志、标线、防护栏等交通设施。全线无桥梁,不设置收费站。 二、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广汉市规划和建设局委托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扬尘会对声环境会对沿线企业和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就本工程特点而言,施工噪声干扰最为严重的时期为路基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载重汽车和压路机。由于本工程使用大型机械及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工点、需要的作业时间均较少,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均有限。 施工扬尘和粉尘的主要来源是填挖方作业,施工车辆运行中的临时起尘,筑路机械不断运行起尘等,采取洒水以及车辆加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
对道路附近的居民区等,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如安装隔声窗等,使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汽车尾气的排放。随着车流量的不断增大,汽车尾气排放量随之增多,但因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尚好,通过道路的绿化等措施可使项目外排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降低。 3、项目有利影响 本项目属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后将大大改善沿线交通情况,大大缩短过境交通和转向交通的时间,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不仅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而且有助于沿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2010年12月20日-2011年1月5日),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发表个人意见。[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评价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地 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
联系人:李燕红
电 话:028-87057760 电子邮箱:moon8402@163.com 建设单位:广汉市规划和建设局 地址:广汉市长沙路 联系人:李玉川 电话:13388131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