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利伟碎玻璃加工厂年回收3000吨碎玻璃回收项目
公众参与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利伟碎玻璃加工厂年回收3000吨碎玻璃回收项目发布的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回收3000吨碎玻璃回收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地点位于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致富一队,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营运过程运输车辆产生的氮氧化物、烃类等大气污染物,其排放浓度能满足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 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急速停留时间,车辆进出禁止鸣笛,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能够保证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出卖给废品回收部门,废商标纸出售给当地造纸厂,废瓶盖出卖给废品回收部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接受。项目符合我国当前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14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利伟碎玻璃加工厂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利伟碎玻璃加工厂 单位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致富一队 联系人:
邹利军 环评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22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