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40改100kt/a硫酸法金红石型钛白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公示 (环评简本) 1 建设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40改100kt/a硫酸法金红石型钛白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扩建 (3)项目地点:攀枝花市米易县丙谷镇白马工业园钒钛工业园区(4)占地面积:264亩(在原有土地上扩建,不新增用地) (5)建设规模:生产金红石钛白粉100万吨/年,98%工业硫酸320万吨,70%浓硫酸136万吨,一水硫酸亚铁40万吨 (6)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5055万元。 2 产业政策分析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第二类“限制类”下第四条“石油、天然气和化工”第21条内容为“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废酸、亚铁能够综合利用,并实现达标排放的除外)”。本项目采用硫酸法钛白粉生产工艺,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如下: 1、本项目类比国际(ISO591-1977)国内(GB1706-93)标准(表1-1)以 及国内外知名的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企业(表1-2)产品性能指标表明:本项目生产的金红石型钛白粉质量可达到国际水平; 2、项目产生的废酸经企业自建的废酸浓缩装置净化浓缩后综合利用; 3、项目产生的一水硫酸亚铁经钛业公司配套建设的40万吨/年硫铁矿制酸装置掺烧综合利用; 4、“三废”污染物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 该项目生产的产品质量能够达到国际标准,硫酸亚铁、废酸能够综合利用,“三废”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属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3 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采用钛精矿为原料生产金红石型钛白粉,符合集中区准入企业类型。根据一枝山工业集中发展区用地规划图,本项目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选址在一枝山工业集中发展区的钛白粉工业区内(该工业集中发展区实行严格功能分区),符合集中区工业布局规划。米易县环保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说明,同意本项目在一枝山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本项目与米易县城市总体规划相容。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一枝山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 4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建设于攀枝花市米易县丙谷镇东南岸一枝山,海拔高度1200米,厂址距米易城13公里。以拟建厂址为中心,周围6km范围无工业污染源,属于浅丘和农业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基本未受到污染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有较大的环境容量;区域的地表水为安宁河干流,有一定稀释能力,厂址附近声环境状况良好,噪声背景值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承载力较好。项目在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厂址周围无集中村庄,周围住户稀少,安宁河下游10km内无集中生活用水取水点。项目周围均为集中区规划用地,500米范围内无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特殊敏感点和保护目标。米易县规划建设局出具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同意项目的选址。综上所述,项目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5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安宁河评价区域河段(Ⅰ断面→Ⅲ断面),地表水16项监测项目中,除可溶铁单项指数(1.827~2.29)均大于1,水中铁含量(100%)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外,其余14项单项指数均大大低于1,表明其浓度值远低于地表水Ⅲ类水域标准,其中酚、氰化物、硫化物、As、Cr+6、河水中未检出,有机污染(CODCr、BOD5、NH3-N、P)也较轻,水中溶解氧高,说明评价区域河段水质良好。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的地下水水质因子各因子的指标数均小于1。区域地下水现状基本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从监测数据可以看出:TSP、PM10、SO2、NO2、CO日平均单项指数均小于1;SO2、NO2、CO、硫酸雾的小时平均单项指数也均小于1。由此可见,项目地附近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各监测点都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中3类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厂界附近声环境现状较好。 6 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对废气采取水洗、碱洗、除尘措施,对生产废水采取中和、沉淀、过滤措施后回用,生活污水采取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噪声实施减震,隔声等环保措施。对项目 “三废”污染源采取治理措施后,项目排放的“三废”主要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7 清洁生产
硫酸法钛白粉生产中,“三废”产生量虽较大,但经过污染物的分项治理,废气、废水中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通过废副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在低水平,减轻了对环境带来的污染。 本项目能耗、物耗在国内硫酸法金红石钛白粉同行业中属先进水平;废物产生指标在国内硫酸法金红石钛白粉同行业中属先进水平;单位产品物污染物产排指标均优于国内现有的硫酸生产企业,属国内先进水平。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的60kt/a新型硫酸法金红石型钛白生产装置,钛白粉生产中的大部分三废污染物可以在企业内部及企业之间循环利用消化,节约了物耗、水耗和能耗;而必须外排的污染物经有效治理也能达到排放许可范围,并控制在低水平,实现了清洁生产。 8 总量控制 本环评提出如下表建议执行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 表12.1-1
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t/a) 类别 [/td][td=1,1,14%]污染物 名称 [/td][td=1,1,14%]原有工程 排放量 [/td][td=1,1,18%]拟扩建项目 排放量 [/td][td=1,1,24%]扩建工程完成后 总排放量 [/td][td=1,1,13%]新增总量 [/td][/tr]
| 工业固废 [/td][td=1,1,14%]102600 [/td][td=1,1,18%]193769.8 [/td][td=1,1,24%]296369.8 [/td][td=1,1,13%]+193769.8 [/td][/tr]
| 大气污染物 [/td][td=1,1,14%]SO2 [/td][td=1,1,14%]160.45 [/td][td=1,1,18%]374.49 [/td][td=1,1,24%]534.94 [/td][td=1,1,13%]+374.49 [/td][/tr]
[tr][td=1,1,14%]烟(粉)尘 [/td][td=1,1,14%]103.5 [/td][td=1,1,18%]82.75 [/td][td=1,1,24%]186.25 [/td][td=1,1,13%]+82.75 [/td][/tr]
[tr][td=1,1,14%]硫酸雾 [/td][td=1,1,14%]11.2 [/td][td=1,1,18%]20.29 [/td][td=1,1,24%]31.49 [/td][td=1,1,13%]+20.29 [/td][/tr]
| 水污染物 [/td][td=1,1,14%]COD [/td][td=1,1,14%]32.7 [/td][td=1,1,18%]144.71 [/td][td=1,1,24%]177.41 [/td][td=1,1,13%]+144.71 [/td][/tr]
[tr][td=1,1,14%]SO42- [/td][td=1,1,14%]8720.6 [/td][td=1,1,18%]1203.28 [/td][td=1,1,24%]9923.88 [/td][td=1,1,13%]+1203.28 [/td][/tr] |
SO2总量来源分析: 本工程为技改项目,米易县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7月10日以《关于攀枝花紫东钛科技有限公司40kt/a硫酸法金红石型钛白工程项目执行总量控制的函》(米环函[2007]41号),分配给本项目的SO2污染物排放总量为697t/a。经过一期工程环评验收情况可知,一期工程SO2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60.45t/a,还剩余SO2污染物排放总量为536.55t/a,本次技改项目SO2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为374.49t/a。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公司排放的二氧化硫总量能够满足米易县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9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只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可大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废气、弃土后,不会对当地区域产生明显影响。 运行期影响 1) 对环境空气影响 经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域内各敏感点PM10、SO2、硫酸雾地贡献值均较小,与本底值叠加后都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 2)对水环境影响 项目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相应处理后达标排放,经地表水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地表水影响较小。当地区域水质将基本保持现状。 3)对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对于厂区内的高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其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较小,区域声环境质量将基本维持现状。能够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中三类标准。 4) 工业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建成后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有除尘灰、酸解泥渣、过滤渣、酸泥、煤渣、中和石膏渣等污染物,产生量为503261.3t /a。利用量为325993.9t/a,利用率为64.8%,本工程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二次污染,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5)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在工业园区原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但项目的建设对原有地表进行一定程度的搅动,对场地原有地表进行拆除,从而造成一定面积的地表裸露,造成水土流失,由于占地面积很小,加上原有地表为工厂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施工和营运造成水土流失不明显。项目建成后,厂区地面变成混凝土地面,同时将进行一定程度的绿化,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减小水土流失程度,增加绿化面积,有利于生态保护。 6)卫生防护距离 以综合料场粉尘无组织源强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料场边界周围100m;以制酸车间级燃煤锅炉SO2无组织源强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边界外200m范围;以酸解、废酸浓缩、硫酸贮罐硫酸雾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边界外100m范围。 因此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上卫生防护距离形成的保罗线。 根据外环境关系调查可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保罗线内无人居住,不涉及搬迁。同时环评建议地方政府部门在此距离范围内不得再建和规划居住用房等与项目不相容的敏感设施。 7)环境风险 东方钛业公司60kt/a金红石钛白粉及配套装置项目选址合理,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具有针对性,可将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企业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10 公众参与 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支持。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做好污染治理,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11 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区域总体规划,总图布置可行。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在攀枝花市米易县丙谷镇白马工业园钒钛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技改是可行的。 12环评公示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您对该建设项目有何建议和意见,对项目环评公示内容有何疑议,请与以下方式联系,您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会在环评报告中以及项目建设中予以重视和考虑。 项目建设单位: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12-8117561 项目环评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联系电话:028-68221603 2011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