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铁路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
2.工程概况:
工程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境内。线路自呼和浩特枢纽引出,经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跨黄河后,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设大路西站后向西至本线终点DK104+000。另修建本工程与呼和浩特站、呼和浩特南站联络线,并对车站进行相应改造。
线路北起大青山前倾斜平原内呼和浩特市,穿越河套平原,跨黄河后进入准格尔低山丘陵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呼准东乌铁路建设项目筹备组 联系人:苏欢乐 电话:0471-2259902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金沙江路33号增1号,邮编300251) 联系人:王之龙 电话:022-26175403 电子邮箱:wangzhilong@tsdig.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现状调查、监测→现状、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报告书简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
2.主要工作内容
(1)总则;(2)区域环境概况;(3)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7)公众参与;(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0)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及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或填写现场发放的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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