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ming-5114 于 2011-1-14 13:51 编辑
中森茗苑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森茗苑房地产建设项目已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拟建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森茗苑房地产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广州市中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增城市新塘镇新何村、瑶田村飞鹅地 (4)项目性质:新建 (5)用途:住宅 (6)建设规模: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54145.7m2,总建筑面积183704m2 (7)建设项目总投资:7479.3万元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居民厨房燃气尾气和经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的油烟一同经抽油烟机抽排到公共烟井,然后在楼顶高于顶面3m处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会有烟气排放出来,烟气经排烟道引至屋顶外排。项目备用发电机的使用率很低,只有当外电停止供电时方启用,每年约使用50小时,且本项目将使用的燃料为含硫率小于0.2%的优质0#轻柴油,虽然燃油设备排放的废气中含有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污染物,但0#轻柴油属于清洁能源,排放污染物浓度很低,且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时间很少,这些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 对于地下停车库,为保证地下停车车库内的空气质量,地下车库设有换气装置,设置多个排风出口,机动车尾气均经排风井引至地面排放,排放口朝向绿化带。车库内若排风设备完善,轻型汽车所排放的尾气污染物不会使外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对周边环境空气不构成明显影响。对于地上停车场,加强停车场四周的绿化,同时采用合理控制进出车流量,使用无铅汽油,安装汽车尾气净化装置,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可见,项目营运期汽车尾气对小区内和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的工艺产生的污泥量较少,因此,清淤的周期也较长,该影响为间断性的,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有限。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599.4t/d,约为新塘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20万m3/d)的0.3%,所占比例极小,因此,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对新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的冲击极小,新塘污水处理厂接纳本项目的生活污水是可行的。,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预测结论 声环境影响评价表明,本项目开发建设后,主要设备声源若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经过治理后各设备产生的噪声符合标准要求。小区临路一侧设置的商铺及内部设置的文化活动设施及幼儿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时段主要为白天工作时间,而夜间休息时间是不营业或使用的,基本不会对居民的正常休息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可能造成不利的影响,但在加强管理后,可有效的避免各种不利影响的产生。垃圾房清理周期短,垃圾在垃圾房停留时间短则产生的恶臭气味以及卫生问题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评价对中森茗苑房地产建设项目拟建址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建设前、建设过程中及建成营运后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分析了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并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辖区规划建设,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评价对中森茗苑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州市中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宗成
电话:1380280957 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天竹街18号 邮编:528403
电话:0760-88223545
电子信箱:gxhkygdb@163.com 广州市中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