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金中心项目一期·地下车库及商业裙楼”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工程概况
重庆国金中心项目位置则处于重庆江北嘴CBD的核心地带,本项目为国金中心项目一期:地下车库及商业裙楼项目。项目南临东升路,西临江北城大街北路,毗邻轻轨6号线和9号线,交通十分便利,项目用地面积54265.95m2,总建筑面积为263511.82m2,拟建项目共分为6层,除地面层有少许商业裙房以外,其余建筑修建于地下。地下-1F、-2F、-3F夹层(部分)设置商场,-3F夹层~-6F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共设置停车位2307个。工程总投资为2亿元,工期4年,预计在2015年3月完成。
2 项目建设合理性
拟建项目通过了重庆市规划局的审批,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符合江北区用地规划。另外,区域环境质量良好,交通便捷,市政配套设施齐全;场地地址构造简单,地基整体稳定性良好,项目与外环境之间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拟建项目选址合理。 重庆市规划局下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地字第建500105201000182号),同意按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在其红线范围内进行项目的设计。
3 施工期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建筑施工场界砌筑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档;加强对各类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汽车尾气达标排放,严禁使用冒黑烟的车辆;对土石方开挖、回填等产生的施工粉尘和道路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湿式作业,易撒露物质密闭运输,控制车速,减少尘排放;施工车辆进入城市干道前先冲洗干净,严禁车轮带泥上路,文明施工;加强对土石方倾倒和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使用商品砼,将养护用水泥堆放在库房或临时工棚内,及时清扫破包和撒落于地面的水泥;施工生活营区严禁燃煤和焚烧垃圾,使用天然气或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禁止在施工现场高空抛撒弃渣和熔融沥青、油毡等。采取有效措施后废气影响主要限于场区周围100m范围。 (2)地表水: 修建排水沟、沉砂池,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SS废水经沉砂处理后尽可能重复利用,用潜水泵定期或不定期抽排上清液,并定期对沉砂池进行清掏处理;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止油的跑、冒、滴、漏,对含油废水经静置、隔油、沉淀处理后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利用施工场区周围现有的生活设施、公厕。也可在施工场地建立简易旱厕,就地沤肥,供社区建设完成后绿化使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不会对地表水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 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区;因工艺需要24小时连续施工时必须办理申报手续并张贴告示;中、高考15日内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限速、禁鸣,搞好场外运输管理,加强施工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采取防护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建设项目将产生约71万m3的弃土,弃土将运输至于江北区环保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弃土场倾倒;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弃物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水土流失: 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可基本控制责任范围内因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达到地方政府规划的水土流失防治及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6)交通影响: 加强管理,及时疏导,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城市交通产生明显影响。 4 营运期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不得扰民;车库废气拟设置烟道引至地面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引至群楼楼顶排放,并远离塔楼和周围建筑物;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引至就近的附近建筑物屋顶排放;社区公厕臭气经厕所内的抽风排放装置引至室外楼顶排放。上述废气排放口避开人群居住和活动频繁场所。因此,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地表水: 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在未能进入城市污水厂之前需经过生化池处理达三级后排入唐家沱城市污水处理厂,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环保政策的要求,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固体废物: 社区设置有垃圾收集站,合理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餐饮垃圾和污泥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后按相关规定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经妥善处理后,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4)噪声: 社区声源少、强度低,设备声源经消声、减振和合理布局后,噪声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5)环境管理: 进入本项目的餐饮项目、卡拉OK等娱乐项目等,应进行专项环境影响评价,取得有关手续后方能建设。 6 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重庆国金中心项目一期•地下车库及商业裙楼”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片区规划。本项目的建成,对城市经济的发展有明显作用。在建设期与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都较少,并采用有效的方法处理,对环境影响小。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文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对当地区域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认为项目按拟定方案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重庆市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集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5号时代豪苑A座 联系电话:13251293942
联系人 : 黄爽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单位地址:重庆沙坪坝区正街174号 联系人:丁连峰 电话及传真电话:13368185596 Email:105529575@q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采用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提出意见和看法。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环评单位: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201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