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7]浙江力推“区域限批”制
“到2010年,浙江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9吨标准煤下降到0.72吨标准煤,降低2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3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5.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
日前发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再次引起关注,在这份方案中,浙江再次明确节能减排目标。
导报记者从省环保局等部门获悉,为完成上述目标,浙江明确提出在全省推行“区域限批”制度。其中,在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方面,浙江各地将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按照产业政策规定的技术、资金、资源能源能耗、土地和环保等方面的准入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在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方面未完成上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以后高耗能产业将面临新的挑战。”浙江大学徐惠博士认为,作为资源小省的浙江,在能耗方面更加引起政府和企业的重视,未来企业要更加注重加大研发力度,在提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上下功夫。他同时认为,政策性调整所采取的仍是市场化的方式,即通过增加高耗能企业的成本来限制其大量发展,在总体调控上会比较平稳。
一些专家非常关注浙江对行业进行政策性引导。浙江工商大学樊军认为,通过“行业限批”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可能会在短时间内造成一些经济增量的减少,但长期来看,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今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今后“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的内容与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限批”主要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低、“三同时”违法现象严重的区域和行业。据悉,浙江今后是否会扩大限批范围,目前仍在研究中。
来源: 浙江市场导报 2007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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