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承担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顺恒兴五金熔铸厂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高边广云路张边桥头西北,该项目于2000年5月经审批开办。2008年10月搬迁其氧化着色车间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长虹岭工业区虹岭南路成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分公司,保留熔铸炉以及挤压设备,产品不变。但由于厂址原因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的氧化着色车间未搬迁至长虹岭工业区虹岭南路,仍保留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内。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分公司合并、迁建到南海区大沥镇有色金属产业园长虹岭博爱路重新建设厂房和设备, 总投资1800万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35000 m2,改扩建后年产装饰铝型材13303.3t/a,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施工工程污水和施工生活污水。 (2)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车辆行驶的动力扬尘。 (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打桩机、各种运输设备、装修阶段的噪声等。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来源于施工、挖掘土方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污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等。 (2)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熔铸炉燃重油废气、棒炉燃柴油废气、时效炉燃天然气废气等有组织废气及酸雾、碱雾等无组织废气。 (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熔铸车间切割噪声、冷却塔噪声、各类风机噪声、以及搬运设备和物品碰撞产生的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生产固废及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统一收集,并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洒水抑尘,将暴雨径流经沉砂后引至工业区雨水管网排放,避免雨水横流现象。平整场地、开挖基础作业时,应经常洒水使作业面土壤保持较高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裸露的地面,也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做到文明施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不得将各种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消纳。 2、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铸炉燃重油废气、棒炉燃柴油废气、时效炉燃天然气废气、员工厨房油烟、酸雾、碱雾等。 项目的熔铸炉以重油为燃料,产生的烟气主要含SO2、NOx和烟尘。拟采用钠碱脱硫—二级旋风—反吹布袋除尘法的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以上排气筒排放。棒炉以0#轻质柴油作为燃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引上至屋面高空排放,时效炉以管道天然气为燃料,烟气经15m排气筒引上至屋面高空排放。熔铸炉废气、棒炉废气、时效炉废气各污染物浓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限值(SO2排放浓度≤850mg/m3,NOX排放浓度≤120mg/m3,烟尘排放浓度≤150mg/m3)要求。 通过添加抑制剂减少酸雾、碱雾的产生量,然后通过车间抽排风排出无组织酸雾和碱雾废气油烟废气。 厨房油烟废气采用先进的高压静电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有效处理经过处理后的烟气优于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措施后部分回用,部分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达标排入大范河,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措施达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入大范河。 (3)噪声 本项目从声源上控制、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以及从总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综合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和厂界。项目办公室和生活楼远离泵房等高噪声设备房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可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选址可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公众普遍对该项目持支持态度,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可通过网上形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相关内容,可通过本公示期间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七、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邝总 八、环境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北省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联系地址:荆门市象山三路27#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020-83311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