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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长春“雨润•溪树华庭”项目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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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8754 发表于 2011-1-19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受长春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长春“雨润•溪树华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雨润•溪树华庭”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在建一匡街(辅路,非交通干线)以北,利国街(辅路,非交通干线)以东位置的2块规划的居民居住用地。
地块A:东侧紧邻上台村花果园,南侧为规划路,西侧隔利国街40m为网通办公楼(楼上有信号塔),北侧紧邻在建住宅楼。
地块B:东侧紧邻上台村花果园,南侧隔一匡街60m为金苹果家园小区居民楼,西侧隔规划路30m为3栋网通家属楼,北侧为规划路。
2、        工程简介
(1)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7153m2,该地块现为空地。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58987.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07674.5m2,公建建筑面积为15333 m2,地下建筑面积为35980.00 m2。
(2)总投资及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8亿元人民币,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1)本项目建设在满足区域规划要求前提下,应尽量维护自然景观的面貌和周围环境的协调。为减少对现有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设计中采取绿化生态建设工程同时进行实施。
(2)原料的来源采取就地进料的原则。
(3)为防止大气污染,建筑废弃物堆置场应远离环境敏感区。
1、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因为本工程石料购买的是成品料,故石料破碎应在采石场进行,不能在道路附近特别是居民居住区进行破碎,避免粉尘对居民产生的严重干扰和影响。
(2)粉状材料如石灰等应罐装、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蓬布遮盖。
(3)土、石、砂的运输禁止超载,并应加覆盖物,避免抛撒。
(4)施工现场使用洒水车洒水,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在道路施工期要洒水作业,尤其是灰土搅拌站和道挖掘与路基填充时更是如此,要洒水压实材料,在材料压实后,将定期洒水,以防起尘。使用的粉煤灰要加湿,应至少含水20%,以避免灰尘的扩散,粉煤灰在贮存与堆放过程中应覆盖蓬布。运输石灰、粉煤灰的车辆出应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避免飞尘的产生。
(5)采取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设立临时仓库、封闭施工场地,以减轻对附近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时对地表水水体水质进行保护,其具体防止措施为:
(1)施工中,施工机械要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露,同时严禁将残油污水、废油随意倾倒路边。
(2)有毒物质的建材不得堆放在路边或低洼处,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入水体。
(3)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泼入路边地沟,可在施工场地设临时防渗移动旱厕,集中收集排入城市下水管网。
(4)施工产生的泥浆或含有砂石的工程废水,未经沉淀不得排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水经过沉淀池采取澄清措施后,上清液部分排入地下排水管,沉淀下的泥浆和固体废弃物,应与建筑渣土一起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中。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如运输汽车、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工程钻机、振捣棒、电锯等均可产生较强烈的噪声。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减缓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施工噪声应尽量避开夜间的休息时间,打桩机禁止夜间作业。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也应尽量集中在白天施工,其它施工作业均应根据施工现场周围噪声敏感点具体情况安排在早6:00时至晚10:00时之间进行,中午12:00至14点之间禁止使用高噪设备施工,晚10:00至第二天6:00期间应禁止施工。以缩短噪声影响周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3)建立临时声障:对区域附近居民区边界进行植树和建设工棚、挡板、声屏障等建筑物,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于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把施工期对这些环境保护目标造成的噪声干扰降至最低。并在这几处张贴告示以取得他人的谅解,对其心理给予安慰。
(4)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根据附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知A地块东西宽为252m,南北长为314m; B地块东西宽为252m,南北长为315m,因此,可将产噪设备布置在施工区东北侧,则产噪设备距离西、南两侧保护目标的距离均大于200m。
4、施工期固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必须运至长春市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堆弃过程中应保证压实平整防止扬尘。堆土结束后坡面削坡整形,裸露处全面绿化。建议作为道路及低矮地面的回填土,这部分废物只要及时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施工队伍驻扎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和垃圾筒,建筑垃圾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不准将建筑垃圾及渣土倒入生活垃圾筒,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来收集,统一处置,不允许随意抛弃。
5、施工期水土流失污染防治措施
凡在雨水径流处开挖地基时,应设临时土沉淀池。土沉淀池是用推土机在路基外边推0.5m深,20-30m2面积的低凹处,降雨时雨水在沉淀池内流速变慢,使泥沙沉淀下来,在沉淀池出水一侧设玻璃纤维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当路基建成后,过水涵管道铺设完毕,推平沉淀池。在临时堆土周围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施工地段设玻璃纤维布围栏。
填挖土方结束后,要及时平整场地,恢复植被。对地基按工程设计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同时道路排水工程要同时建设。
6、施工期交通运输
对于施工车辆,可能给当地交通带来的压力,可在安排施工车辆时做到统筹安排,合理调控,尽量将建筑物资和材料的运输安排在车流量较小的夜间进行,可缓解当地交通拥塞现象。
7、施工期工临时占地
本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均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划尽可能减少占地。工程结束后立即拆除临时建筑,平整土地。对临时占地应进行植被恢复,种植一些灌木或低矮乔木及草坪等。
8、城市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本项目是在城区内施工,如施工管理不当必将给环境带来较大影响,给周围的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也将影响城市卫生环境和市容、市貌。为保护城市环境,需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道路基础开挖如在雨季施工,将由于开沟断路而改变局部地表径流使地表径流流水不畅,道路积水泥泞,给城市市民带来不便。所以对挖掘出的土方应避免大量堆积,要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并采取临时拦挡、遮盖如加盖苫布等措施。特别是暴雨时施工可能造成城市下水管道堵塞,所以雨天要停止施工。
(2)土方运输过程中,沿途洒落泥土,给城市卫生环境带来影响,应加盖苫布,防止泥土散落。
(3)施工时要设置路障及施工安全标识,以保证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
(4)严禁野蛮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地下公共设施,如地下电缆、光缆、给排水管道等。
(5)在城区交通繁忙时段施工时,可能引起局部交通堵塞,对公路交通造成一定影响,为确保交通畅通,需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在道路两端设置减速行驶的标志牌以引导车辆通过;施工过程中需设专人指挥交通,疏导车流;分段施工尽量缩短工期以免引起交通堵塞。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由工程分析可知,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房泵类、换热站、地下车库产生的噪声。经类比调查其噪声值在60-80dB(A)之间。建议采取以下减噪措施: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水泵、换热站操作间采用双层消音材料、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以便有效缩小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对车库排风机进行减震、隔声处理后,至小区内最近居民楼的噪声可降到50dB(A)以下,可以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
2、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业主入住后,产生的废气除生活油烟外基本无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各住户均配有抽油烟机,烟气经由楼内统一排烟道排至顶楼,再经高出楼顶3m的排气装置排入大气,对小区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及消防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地下停车产采用自然通风设计。另根据相仿要求地下停车场须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2.5m,其安装应与地面景观相协调,并应作消声处理。地下建筑物500m2为一个防火防烟分区,每个防火防烟区设置派风量≥6万m3/h的排风系统。在排放口安装空气过滤器,过滤器内部装有活性炭包,可吸附尾气中的有害气体,活性炭包吸附饱和后可定期更换。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应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上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
综上所述,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3、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排污水均为生活污水,其排放量为68095t/a,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和动植物油,其产生浓度分别为COD:300 mg/L,BOD5:200mg/L,SS:300mg/L,氨氮:30mg/L,动植物油:50mg/L,产生量分别为COD:20.43t/a,BOD5:13.62t/a,SS:20.43t/a,氨氮:2.04t/a,动植物油:3.40t/a。废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均满足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因此,废水直接排入市政下水管网,经市政下水管网进入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伊通河。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334t/a。生活垃圾由小区服务人员每天及时清扫,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并且对于垃圾箱、桶定时清运、定时消毒,做到周围无垃圾、内外无蚊蝇。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工具做到机械化、容器化、密封化,防止沿路抛撒滴漏。
5、小区用房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小区内将建有饭店、超市、娱乐业等一系列小区服务业,对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建议对小区住房的用途酌给以一定的限制,以减轻对小区居民生活的影响。
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⑥        商住混合楼内禁止设立机动车维护与修理及产生噪声、振动的娱乐和加工等服务业项目;
⑦        设立产生油烟的餐饮等服务业项目,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按规定设置专门烟道;
⑧        设立洗浴等服务业项目,锅炉不得设在该商住混合楼内,烟囱的设立应当符合规定标准,洗浴用房应当有符合规定的隔热、防渗、防噪声、防振动等设施;
⑨        禁止设立产生异味、恶臭的服务业项目;
⑩        入驻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另外开展环评工作。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
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工作对本项目环境影响保护工作的建议。
2、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
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政府总部基地1010室         邮编:130021
    联系人: 程经理     
联系电话:0431-82912879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565号              邮编:130021                 联系电话:0 431-85913534                                          
联系传真:0431-85948273
电子邮箱:jpetd@vip.sina.com
华尔街 发表于 2011-1-2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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