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yfen 于 2011-1-20 11:12 编辑
华景锦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目前,《华景锦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在送环保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景锦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28161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19130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73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515平方米,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幢30层居民住宅楼,1幢23层的科技楼,公建配套建设有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中心和居民运动场馆等设施,项目地下建筑作为地下停车场及部分设备用房等。整个小区交付使用后可容纳住户368户,居住人口约1177人,机动车泊位数581个,非机动车泊位数781个。项目配套1台功率为8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拟安装在住宅楼B栋地下室1层的发电机房内。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建设期的噪声和扬尘,另外包括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来源包括居民、科技楼办公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餐厅厨房含油污水;发电机燃油尾气、餐厅厨房油烟废气及机动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机动车噪声;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等固体废物。针对上述污染源,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以保护周围环境。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为扬尘、噪声、固废物等,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立施工维护、洒水车、室外防渗旱厕等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噪声扰民的现象发生。 (2)项目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交由猎德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出水排入珠江前航道。 废气:备用发电机仅在市政停电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其燃油尾气经过水喷淋处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住宅楼B栋30层楼顶高于天面3米处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烟罩收集,再经静电净化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科技楼楼顶23层高于天面3米处排放;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通过风机引至地面排放。 噪声:对备用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辅助设备噪声采取相应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以及项目自身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生活垃圾和厨房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深铁路南省生物药厂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科教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城市规划,环保措施技术合理、运行可靠,工程建成投产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对策与建议,可使项目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1)索取简本方式 可向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或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打电话或发邮件索取。 (2)查阅及索取资料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1年1月20日~2011年2月9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环评爱好者网站刊登《华景锦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3922426218 环评单位: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13631461887
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