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德庆县罗洪石矿场年产118万吨灰岩露天开采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该石矿场早于1959年已开始开采,现属于补办环保报建手续。 (3)建设单位:德庆县罗洪石矿场。 (4)建设地点:矿场位于广东省德庆县悦城镇罗洪村,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2°04′09″,北纬23°06′43″。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详见图2-1。 (5)占地面积:矿区占地面积0.53平方公里。 2.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凿岩量较大,要求在设备选型上,采用湿式凿岩机,废水中污染物主要有SS,采矿场由于开采位置不固定,该部分废水难以回收,而且渗漏、蒸发严重,实际排放量不大。 本项目的含油污水经隔油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渣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池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矿区绿化用水,不外排污水,因此对建设项目周围的地表水体无明显影响。 雨水地表径流大量SS,不含重金属污染物,若直接外排,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应规范设置堆场,强化防渗漏、防溢流等水污染防治措施。雨水经矿区周围的截水沟导排入工业场地的沉砂池,雨水经沉淀后部分回用于矿区生产用水,多余部分通过预埋在工业场地下的排洪涵管将雨水导入矿区东南面的沉淀池澄清,通过涵洞流向生活区外的排水沟排出。采取以上措施后矿区雨水地表径流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小。 (2)废气治理措施: 采矿工序在挖掘装运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污染,产尘部位主要在装车时,土岩自料斗下落过程会产生扬尘,特别当有风时粉尘排放量就会加大。为控制这部分粉尘排放,采取了降低料斗高度的措施,以减少扬尘的机会。另外,还采取了事先将土岩表面洒水的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粉尘排放。 用潜孔钻机打深孔时,不会产生粉尘污染,但在使用凿岩机钻孔时可产生一定的粉尘排放,对此采用了洒水抑尘的办法,可有效地抑制粉尘排放。由于洒水的影响可能会导致炸药受潮失效,故项目使用干式捕尘,以达到降尘防尘的目的。 露天矿进行爆破作业时会击起大量扬尘,虽然是一次性的,但产尘强度大,爆破时尘柱可达数十米高,爆破瞬间产尘量可达数千mg/m3,是影响矿区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爆破作业粉尘的抑制,除采用合理的炮孔网度、微差爆破以及空气间隔装药,以减少粉尘产生量外,还采用水封爆破、向预爆区洒水、钻孔注水等措施,人为地提高矿岩湿度。 装卸作业的防尘主要手段是洒水降低空气含尘量,项目可在电铲上安装了喷雾洒水装置,将电铲配重箱处的1个间隙改装为容积为4m3的水箱,用水泵将水加压送至2组喷雾器,一组装在天轮下部,共12个喷嘴向铲斗方向喷水,别一级4个喷嘴装在司机室前窗下部,防止粉尘进入司机室。类比同类露天矿,该方法可以起到良好的降尘效果:铲装工作面粉尘浓度由145mg/m3降至12.9mg/m3,司机室由11.9mg/m3降至1.9mg/m3。同时,在入料口处装卸粉尘比较集中,建议建设半封闭式的入料棚,加装顶盖和围棚,防止粉尘逸出,入料棚顶安装水喷淋系统,在汽车自卸石料时,洒水降尘。 本项目汽车路面的防尘措施主要采用洒水为主,该方法简便及防尘效果好,实测表明,不洒水粉尘浓度为23.5mg/m3,洒水后仅为2.8mg/m3,含尘浓度降低了88%。运输道路路面应尽量硬化,并安排专人每天对运输过程中洒落的粉尘进行清扫和收集,防止产生二次扬尘。 破碎筛分过程是本项目主要产尘工序,根据本工程破碎筛分工序的粉尘排放量,使用采用加润湿剂的喷雾除尘法。 传送带在进行碎石转移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产尘点是在碎石下落的部位,特别在天气干燥和有风的情况粉尘排放会增加,采用喷雾的方法降低粉尘排放是可行的。 (3)噪声治理措施: 更换现有高噪声设备,改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气流噪声的噪声源,如风机进出口和空压机风口加装消声器;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如风机、水泵可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 对露天设备加设隔声措施(如密闭的隔声罩),加强噪声源周围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 凿岩机、破碎机、振动筛等其它发声设备要做好减震工作,如在适当位置加设减震器等; 潜孔钻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 (4)固废治理措施: 剥离掉的土岩注意分区保存及时用于复绿等生态建设项目; 弃料和石粉、除尘粉尘灰外售给当地居民或企业用于生产建材和建筑用途; 废雷管均由爆破公司代为处理和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联系,联系方式见7、8。 5.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 主要事项:见公众意见调查表。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发放公众调查表方式进行公众调查。 7.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庆县罗洪石矿场 单位地址:广东省德庆县悦城镇 邮编:526638 联系人:许锦 联系电话:0758-7619181 8.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市环保局四楼(234000) 联系人:谢工 电话:020-86979629 Email:xjhuwen@163.com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1月3日~2011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