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金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润滑油生产及废油再生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示 受长春市金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承担了长春市金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润滑油生产及废油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长春市金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润滑油生产及废油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内龙八路与双十路的交汇处。拟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m2,生产规模为油基产品1420t/a;水基产品355t/a;再生综合利用产品1870t/a;再生油桶5000只/年。并进行调合润滑油等产品的分装。建设相应的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与其相关的公用工程。本项目建成后综合效益明显。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项目在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⑴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工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⑵废水 本项目生产工艺产生的含油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高,企业拟将含油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中。生活污水使用室外卫生设施(旱厕),定期清运用做农肥,无生活污水排放。故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针对厂区内设备噪声,首先选择噪声低技术水平先进的同型设备,并装设吸声材料,做减振、消音处理,根据噪声源情况合理布局。至厂界处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
根据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企业拟将预处理过程产生的过滤杂质及分馏工序产生的油泥、地面清洁产生的废抹布送有资质的部门处理。生活固废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同时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评价区域内环境影响可接受,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政府职员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②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③您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意见 ④项目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 ⑤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⑥您认为项目选址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⑦您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评价单位首先在当地进行《长春市金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润滑油生产及废油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市金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旺 联系电话:85773813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王德宝 联系电话:0431-85632155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