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赤岸大道支路一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本项目是由福建省霞浦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福建省霞浦县新区开展的道路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闽侯县文化体育局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霞浦县赤岸大道支路一道路工程选址位于霞浦县新城区,项目东起赤岸大道与火车站连接线交叉口,向西200米下穿温福铁路后沿东西向平行于超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向南下穿温福铁路后止于罗汉北路,全长1.567公里,为城市Ⅲ级道路,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项目总投资6415.97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防治措施分析;
(2)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分析;
(3)本项目建成后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同时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福建省霞浦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霞浦县山河路96号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3809575096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100号北京金山8#106 (350002)
联 系 人:小姜
联系电话:0591-88070163 、0591-83852570 传真:0591-83850545
邮 箱:minke333@263.net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0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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