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姚建玉 于 2011-1-24 14:16 编辑
目前重庆市永川凤凰湖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现就环评工作进行公告。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凤凰湖工业园 建设单位:重庆市永川凤凰湖工业园管委会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花果村、栏杆村和滴水村三个村组 建设性质:新建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永川凤凰湖工业园运营期间主要产业——电子器件加工产业中会产生含有COD、SS、石油类、Cr、Ni、Cu、Pb等因子的生产废水,以及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废水;废气主要为含有PM10、氟化物、HCL、硫酸烟雾、NH3等气体;噪声主要来源于一些生产设备进行生产活动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生活垃圾、废电子元件等固体废物。 ㈢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园区要求各工厂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达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针对不同种类的废气污染物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噪声: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园区要求选取低噪型设备、隔声等方式降低噪声,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固废: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相应的专业处理场所进行处理,不外排。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重庆市总体规划;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项目工艺技术可靠;只要通过采取严格、稳妥、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能使污染物得到有效削减和达标排放,不利影响得到全面控制,能满足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可以接受。因而,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2010年11月23日~2010年12月7日期间来信、来电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⑴设计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⑵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⑶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具体形式: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⑴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⑵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⑶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给联系人。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1月24日~2011年2月5日 附件: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永川凤凰湖工业园 通讯地址:重庆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号 联系人及电话:谢先生 49570266 环评单位: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 通讯地址:沙坪坝区沙坪坝正街174号 邮编:400030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65106053 Email:lzq031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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