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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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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snana1 发表于 2011-1-26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北路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闽侯县大学城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网上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北路道路工程;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6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用地:项目建设用地1966m2。
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北路道路工程为城市II级次干路,全长4275m,由南向北,设计车速为30km/h,主车道采用双向两车道,规划道路标准宽度13~24m。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工程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该项目预计2011年10月底完成。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闽侯县大学城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49号;
联系方式:(010)66358596,
联系人:刘士锐。

(四)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1、废气:施工期路基施工、道路施工引起的扬尘。运营期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雨水对建筑材料堆的冲刷对水体的污染,营运期路面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及危险品运输泄漏事故对水体的污染;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及营运期产生的交通噪声;
4、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路基施工使植被破坏等增加的水土流失。

(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期间:在车辆经常过往的道路要保持路面平坦、清洁,并适当硬化和配备一定的洒水设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对主要物料采用工厂化定点生产或采购。水泥采取商品混凝土形式,全部以商品成品直接外购,不在施工现场拌合;施工场地周围采用挡板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m;采取封闭施工方式,围挡一段、施工一段,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砂石等要分类定点收集,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撒,运输渣土的车辆要进行遮盖;遇到4~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施工工地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运营期间,应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在敏感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结合当地生态建设,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并起到消减噪声污染的作用。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应制订拆迁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拆迁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根据工程特点和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强化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带建设、对声环境超标的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门窗等。
3、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洒水。含有毒有害物;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建材、油料、化学品等,禁止堆放在民用水井等水体附近,用防雨布覆盖,必要时应设围栏,以免有害物质被雨水冲刷进入水环境;施工人员的就餐采用外购盒饭,集中统一进行管理,尽量减少生活污水量;施工单位可就近租用民房作为施工生活区,该部分废水产生量较小;设置移动厕所,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道路散失物造成污染;对道路雨污管线进行定时巡检,保证其正常运行。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为减少建筑废料的产生,必须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使筑路用料计划到位,尽量减少余料,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物排弃。严禁将筑路余料随意堆置,应妥善保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作进一步处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闽建建〔2008〕42号)中所作的规定。
营运期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每天清扫,清扫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的建设可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水平,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显著。虽然拟建道路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地区的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七)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可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
评价单位: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联系人:刘士锐
联系方式:(010)66358596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情况、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1年1月26日至201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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